起因:Mobile01的版大出借的单反相机被朋友摔坏了,修理、赔偿的过程似乎很曲折……
小弟的一点感想:
我觉得前面有位朋友引用老人的话讲得很好:借出去的东西,就当是丢了罢。
英语有谚:Lending money to a friend, you will lose your money and your friend.
小弟曾经出借过佳能相机给朋友旅游,结果回来后镜头摔坏了。朋友自然是万分道歉,并主动提出赔偿,但小弟还是一笑了事,并未要他赔偿。其实我的朋友本来就是毛躁之人,我借给他时就做好相机可能会损坏的心理准备了,幸好只是普通的家用机而已 如果我真要他赔偿,无论钱多钱少、修理的好坏,最终都会在双方心里留下阴影,很可能导致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。
所以在出借物品给朋友这件事情上,小弟一直认为,你如果有承受物品损坏并且不用对方赔偿的觉悟,那借给人家自然无妨,否则就跟人家讲清楚,自用的贵重物品概不外借。哪怕不理解你的朋友说你一声:小气,也比完全失去这个朋友划得来。借与不借都非固定,完全视与朋友的交情和物品的价值而定,所以借东西的问题说到底是相对论……
有位版友提到典故:
孔子问弟子们:阖各言尔志?
子路的回答是: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,敝之而无憾。
看来,子路的确是个率性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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